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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长今天出庭应诉,是个什么案子?

2017-12-06 黄令妍 广西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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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海南某公司诉北海市人民政府不履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法定职责一案,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海市市长李延强出庭应诉。



市长出庭应诉的,是个什么样的案子?


1992年3月,北海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成立北海乡镇企业城招商中心,该招商中心为在市工商局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案的原告海南某公司与该招商中心签订土地合作协议,出资1215万购买了150亩土地,但一直没有办理土地登记。


2009年,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终止原土地合作协议,招商中心将其享有的对北海市政府的1215万元债权转让给原告,充抵其应退还原告购买150亩土地的土地款。


随后,北海市政府依法确认了海南某公司的1215万元债权,并纳入政府债务统筹安排偿还。但海南某公司认为北海市政府应为其办理150亩土地的使用证以便其开发建设而不是简单退款,而北海市政府认为根据2004年之后的国家规定,海南某公司要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参与招拍挂,市政府没有权利直接协议出让有关土地。原告遂向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海市市长李延强出庭应诉。


上午10点,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该案。李延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原被告双方按程序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该案将择日做出宣判。


李延强表示,北海市政府与原告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北海市政府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难以为原告办理土地使用证了,但是北海市政府愿意与原告一起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寻找恰当的途径在发展中解决这一问题。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北海市政府将主动履行,也将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执行到位。


李延强表示,欢迎原告到北海继续投资建设,北海市政府将依法为其提供健康、和谐的投资环境,共同建设富强、开放、生态、文化、幸福的新北海。


北海市市长李延强(右)与原告负责人庭后交流。


据悉,广西过去几年“民告官”的案件中,已有数十位副市长出庭应诉了。广西头条NEWS(cns-gx)2016年曾发问,广西何时有正职市长出庭应诉。→【辣评】广西已有25位副市长出庭应诉,市长呢?


一年多过后,李延强市长作为地级市人民政府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广西首例。


2015年12月,南宁蒲庙镇一村民因土地问题将市政府告上法院,副市长张文军出庭应诉。


专家表示——


市长出庭应诉是种进步,但距离依法治国的要求还远远不够。这应该是一种好的开始,而不是结束。


市长出庭应诉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不是对百姓的恩赐。在法庭上,作为原告和被告,都是平等的。市长出庭,是市长学法、懂法、尊法的表现。不管什么人,也不管多大的官,都应对法律保有敬畏。


市长出庭应诉,我们应当把他看成是一种敬畏法律的表现,并没有什么值得喝彩之处。


广西头条综合报道 编辑:黄令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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